電池壽命與充電次數無直接關系只與充電周期有關
通俗點說電池壽命只與電池一共沖過多少電量有關。有關鋰電是有“充電周期”的說法的,就是說幾次充電總充電量為100%時,才算一個充電周期。不用擔心你的手機在電腦上插來插去會對電池有傷害。
那么,什么叫充電周期呢?
一個充電周期意味著電池的所有電量由滿用到空,再由空充到滿的過程,這并不等同于充一次電。說得簡單一點,600毫安的鋰電池,你第一次由0毫安充到了400毫安,用啊用啊用了N毫安;然后你又充了150毫安,再用了N毫安;最后再充100毫安,當最后一次充到50毫安的時候,這塊電池的一個充電周期就到了。
(400+150+50=600)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,然后又為它充滿電。如果第二天還如此,即用一半就充,總共兩次充電下來,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,而不是兩個。因此,通?赡芤涍^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周期。每完成一個充電周期,電量就會減少一點。這也就是為什么很多使用鋰電池手機的人會經常說:“這個破手機,剛買回來可以用4天,現在充一次電只能用3天半”的原因。
不過,這個電量減少幅度非常小,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后,仍然會保留原始電量的 80%,很多鋰電供電產品在經過兩三年后仍然照常使用。當然鋰電壽命到了最終還是需要更換的。
鋰電的壽命一般為300-500個充電周期。假設一次完全放電提供的電量為1Q,如不考慮每個充電周期以后電量的減少,則鋰電在其壽命內總共可以提供或為其補充300Q-500Q的電力。由此我們知道,如果每次用1/2就充,則可以充600-1000次;如果每次用1/3就充,則可以充900-1500次。
以此類推,如果隨機充電,則次數不定?傊,不論怎么充,總共補充進300Q-500Q的電力這一點是恒定的。所以,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:鋰電池壽命和電池的總充電電量有關,和充電次數無關。深放深充和淺放淺充對于鋰電壽命的影響相差不大。
3、淺放淺充:
電池剩余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并不是要你走向極端。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,就是“盡量把電池的電量用完,最好用到自動關機”。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,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,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。
曾經有人因為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后,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。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手機在后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,不得不送客服檢修。這其實就是由于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,以至于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。
事實上,淺放淺充對于鋰電更有益處,只有在產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校準時,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。所以,使用鋰電供電的產品不必拘泥于過程,一切以方便為先,隨時充電,不必擔心影響壽命。